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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波波

[原创] 分享森田正马先生的代表性著作读书笔记--经典森田理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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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2-12 00:4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精神拮抗作用
所谓精神拮抗作用,就如肌肉在运动时需要通过拮抗肌的拮抗作用协调平衡来达到自由运动的目的那样,在精神活动方面也存在类似的拮抗作用,从而使我们的行动合情合理。如,当我们发生恐怖时,常常会出现不要怕它的相反心理;打算买东西时,会先考虑一番是否浪费的问题等等,这些相对观念就相当于拮抗肌。这种拮抗作用是一种自然现象,不是我们能够一一加以随意支配的。如果一个人的精神拮抗作用失衡,其表现出来的也会失衡、就不够合理,也就是其言行不会合情合理了。对于强迫观念症患者来说,其精神拮抗作用的表现就过强,当患者恐怖心理越发强烈时,就会引起拮抗的反作用力也会相应加大,在思想矛盾和精神交互作用的共同作用下,患者的症状也就越发复杂、越发严重。

虚假的顺应自然
打破思想矛盾和精神交互作用的关键是做到接纳和顺其自然,切莫徒劳地做那些“想用人为的力量来随心所欲地左右症状或者逃避痛苦、烦恼和恐怖等”愚蠢的事。如果能够做到顺从自然,绝对服从客观事实和客观真理,就可消除思想矛盾。但是,倘若患者一心想“顺应自然”,仅通过自己直接阅读有关材料就照着文字所说设想其怎样才能够顺其自然(即用自己的行动去套固化的理论模式,而不是用理论来指导自己的行动。这是虚假的顺应自然),或者自己希望要为实现这种心态而努力筹措,这就已经不算是顺应自然了,而是一种虚假的顺应自然。因为如此一来,就丧失了构成真正顺应自然精神状态的条件。也就是说,当患者想努力去“顺应自然”时,就会离自然的状态越来越远。这是一种恶智,是不利于摆脱症状的束缚的。

神经质症患者的这种精神冲突会引发其焦躁不安,不利于患者消除思想矛盾和打破精神交互作用,因此也就不利于神经质症的治疗。只有依靠适当的外界环境及手段才能打破思想矛盾,在对顺应自然处境有所体会后才能排除因症状而造成的二次痛苦和烦闷、焦虑等。

我们的情感是属于主观方面的现象,而理智则是对客观事实的评判,情感的发生和出现,是一种心理现象,是不可否定的事实。如我们能够做到对外界环境的客观事实绝对服从(即做到“事实唯真”),就能摆脱烦恼和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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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2-12 00:4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观和体会的涵义
所谓主观或者体会,就是人的感觉和情绪,或反应和行动,就是它本身或某事件本身的意思,是业已脱离评判的直观或自我感觉的原始状态。与禅宗所说的“初衷”或“第一念”意思相同。我们对自己丝毫不加评判地确认自己头脑的存在,这就是主观;对突然飞来眼前的石子能瞬间避开,这是一种体验(自动反应)。当主观和体会处于原始状态时(即初一念),就不会迷惘不清;当试图进行客观性评判时(对初一念的再加工),却时常容易伴随出现迷惑。对此,大家需要知晓。

精神调和作用
在外界与自己的相对性中,存在着一种精神方面的调和作用:当其刺激越是和自己的注意协调一致时,我们就越会逐渐失去对它的知觉;假如它们不协调的逆差越大,那所形成的感觉就会越强烈。神经质症患者由于病态的恐怖,便经常对这些刺激进行激烈的反抗,急切地想把它排除掉,从而自己主动地使注意与刺激不协调,且逆差大,故对症状的感觉(即病感)很明显、很强,出现感觉过敏和被症状固着、束缚的状况。故神经质症患者这种感觉过敏现象的出现,就是刺激与注意不协调的逆差过大造成的,并不是器质性的过敏,可以说是一种假性过敏。

无所住心
所谓无所住心,是指在正常的情况(即心身处于调和的状况)下,我们的注意力并不集中指向或固着于某一点,而是不断移动,心随境转,注意的指向呈全面分布的状态,是健康的注意作用。在这种状态下,我们接触事物才能随机应变,才能立即采取最恰当的行动对它加以应对。如果注意力仅仅固着于某一个方面,就必然会发生某种失策,无法做到统筹兼顾。而神经质症患者由于将注意力单纯固着于其症状,故无法使其注意力自由自在地随意活动。经过治疗后,如果可以促使患者的精神自发地活跃起来并广泛地指向外界,改变其局限性的注意力失调,就可以将其引导进入注意力随境遇分散的健康状况。可以说,使患者体验无所住心的境界,对其治疗有莫大的好处。

所谓固着,就是不见事物的整体而仅仅是看到事物的某一个方面而造成的。人生的苦和乐,就象绳索那样,是两者互相交错结合形成的东西,如果只看到其中的一面,就会被固着。但是一旦被固着时,必然是有应该固着的事由才会如此,头痛、眩晕等必然是在应该发生的时候才会发生,烦闷、恐怖等的出现也受自然法则的支配,必然是在应该发生的时候才会出现。此时,就不必要放弃“切莫固着于此”的思想矛盾,而是如实地暂时加以固着而不做人为的筹措。这样,精神就会顺应着外界的刺激不断变化,自然就不会产生固着了。如果能够体验我们的精神是随着行动和周围事物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状况,就会成为以现实为准则的客观唯真主义者了。

自然法则是不可战胜的,把不可能看作不可能,服从于这些,就叫正信;歪曲因果法则,把不可能作为可能,自己欺骗和敷衍自己,以眼前虚伪的安心来慰籍自己,这就是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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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2-12 00:4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情感法则(或称情感规律)
森田疗法的着眼点侧重于情感方面,而不着重放在道理和意识方面。情感的实际情况可通过洞察情感的变化来获得,情感规律具体如下:
1、要顺从情感的自然发生,听任情感的自然发展。如此一来,情感过程一般会构成如山形的曲线,经过一起一伏,就会慢慢减弱,最后消失。无论多么悲伤,不管怎样烦恼,如果承受下来任其自然演变,悲伤与烦恼便会渐渐消失。个中的关键,是不要加强其体验和冲突,消除进一步的内、外刺激因素,避免形成精神交互作用。在森田疗法的静卧阶段,患者可体验到这种情况。

2、情感如果满足其冲动时,便会顿挫、消失。悲伤时哭泣,气愤时大发雷霆,心里便会觉得轻松些。无论是食欲还是性欲,都是伴随着我们本能欲望的情感,越是受到压抑,则形成的冲动便会越强烈;但是,如果任其冲动并付诸行动,则往往事后会追悔莫及。因此,个中的关键是:怎样应对以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在此,关键的考量因素是效果而非道理。

3、如习惯于同一感觉,情感则会逐渐变得迟钝,直到无所感受;如进行抗拒或压制,则会刺激情感,从而变得更加强烈。当中,有着心理调和作用的机制在起作用。如对于寒冷、暑热,习惯以后,就不觉得多么冷或热了。如果我们对心身偶尔出现的所谓“异常感觉”不予抗拒,不当作障碍对待,习惯了之后,就不容易引发精神交互作用;否则,如当作障碍对待,进行抗拒,则容易导致精神交互作用,从而使“异常感觉”会更加的强烈。

4、情感如继续受到刺激且注意力集中于此时,就会逐渐强化。这是心理上的冲突(思想矛盾)或烦恼发展的心理机制,也是神经症的症状的产生机制。当我们执着于某种感觉、情绪,或是想抗拒、排除某种感觉、情绪时,不仅不能形成习惯,而且其感觉、情绪反而会变得更加强烈起来,这是由于注意力集中于其感觉、情绪的缘故,导致持续地对这个过程不断的注入精神能量,从而导致恶性循环的出现。森田先生禁止神经质症患者对其周围的人诉说自己的症状,就是基于想让患者减少对其症状的注意。

5、情感是通过新的经验(行动)去体会和体验,并通过反复体验去逐步加深、培养的。我们反复体验努力和成功,则会培养勇气和信心;对付出艰苦的努力这种状况习以为常,才会体会到成功的快乐,因为正确的付出努力,必然会有所收获,必然会成功。与此相反,反复经历努力、失策和不成功,就会表现得更加胆怯和自卑。这正是这条规律的写照。

通过实践活动才能体验情感,没有经历过切身体会,就不会有情感体验。仅凭知识和理性是体会不到情感的。无论是知识多么的渊博,如果缺乏经历和经验(即缺乏通过实际行动去体验),情感也就贫乏,与人的共感世界也就狭小;反之,就算是学识不渊博,但人生的经历和经验丰富的人,其情感则会丰富,这种人善于体贴别人,使人倍感亲切、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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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2-12 00: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森田疗法的实施
在治疗神经质症的过程中,要注意推动患者自发性活动欲望(愿望)的萌发;通过日记来对患者的生活行为和精神态度等加以指导。森田疗法的实质是心身自然疗法,其中,需要患者注意加强体验。我们的情感,如恐怖、焦虑、烦闷、高兴等。。。,如果没有与之相应的条件,是不可能随意发展的。如果只凭在思想上去否定或排除这些情感,也是不可能的。

现将住院生活的规定叙述如下:
第一期:绝对卧床期,需要时间四天到一周。在此期间,完全将患者隔离,禁止其会客、读书、谈话(医生的探查谈话除外)、抽烟及其他一切掩饰、解闷的活动,除吃饭和大小便外,要保证其绝对卧床、绝对安静。绝对卧床不仅只是为了身体上的安静,其精神上的安静(意指精神不受外界因素的刺激,而当事人在卧床期间的思维或念头是否会平静,则无所谓)更具重要意义。

指导者观察患者在卧床期间的精神状态,并切合其病情进行鉴别诊断。患者通过安静的休养,可调整其心身的疲劳。患者的烦闷和痛苦,需要隔断复杂的外界刺激,让患者任其自然地安静修养,通过情感的自然演变过程,才能使之逐步消失。静卧治疗的最主要目的是从根本上解除患者精神上的烦闷和苦恼,使之体会(体验)烦恼即解脱的心境,这丝毫不是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变化,而完全是由于情感上的矛盾和冲突激剧消失的结果,是一种情感上自然变化的过程。患者可能在此期间内产生各种各样的想法,或陷入更加痛苦的状态,但患者必须忍受这一切痛苦、烦闷,一切听之任之,不能采取任何对抗或者企图消减痛苦的措施,而只能默默地忍受这一切痛苦和烦恼,从中体验精神活动的自然流动。

在卧床治疗期时常会陷于极其不安的状态,此时,不要企图忘掉或消除对此状态的乱想和烦闷,而是顺其自然地任其联想和烦闷,并突入其中,观察其出没的过程。如果出现了难以忍受的烦恼,也要像忍受牙痛、肚子痛那样静静地忍受。因为与其企图用道理或理智去压抑烦恼,还不如忍受为好。所谓的烦恼,是由心理冲突引起的(即欲望与欲望不能得到满足之间的心理落差,想否定或压抑它的心理与不可能如愿以偿的现实之间发生冲突),进而又把各种复杂的、有条件的设想掺杂进去,从而形成混战状态的痛苦。在此需要知晓:单纯的痛苦是第一层痛苦,而预期恐怖和预期焦虑会导致第二层痛苦(双重痛苦),在此基础上想急于排除痛苦或恐怖,会带来第三层痛苦(由于求不可得所带来的痛苦),倘若想自己用力去除掉自身的痛苦和烦闷,就如“欲用一浪消一浪,反而波浪叠起”那样,使烦闷和痛苦越发严重起来……。

不管患者如何痛苦,如果让患者继续坚持卧床,逐渐地就会出现安静的倾向。在这之后,患者会出现一种无聊的感觉,总想立刻起床去做点什么。这就是无聊期。凡属精神健康的人,决不会长期躺在床上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想做。在患者充分体会到这种没有活动的苦恼之后的第二天起床,进入第二期。

采取这种治疗措施的目的:①消除心身疲劳;②养成对焦虑、烦恼等症状(情绪)的容忍和接纳的态度;③激发患者生的欲望和自发性;④体验“烦闷即解脱”的境况;⑤作为神经质症与其它精神疾病的辅助鉴别诊断。

绝对卧床期需要注意的要点
患者不准讲话,除吃饭、洗脸和上便所外,避免其他一切可以使患者消愁解闷的活动。对诉说不能成眠者,可听其自然,随便什么时候睡都可以。如果不想睡,即使一夜、两夜不睡也没关系,但绝对不能自己去想什么能睡觉的办法。如果有的人感觉恐怖或烦闷,也必须照常躺在那里,让其充分体验一下痛苦的味道;但是,绝不许可其自己去设想什么消愁解闷的办法。
患者在卧床期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医生通过每天对患者的查访方式来了解,不需要患者记日记;起床后,就需要通过患者的日记来了解其
身体和精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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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2-12 00: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期:轻微工作期,时间需要一到二周。在此时期同样还是隔离疗法,仍不允许患者过多地与别人交谈,禁止外出、看书等,夜里的卧床时间规定为七、八个小时,白天可到室外接触阳光和空气,不许只是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休息,允许做些轻微的劳动。这些措施都是促进患者心身自发活动的手段。患者晚上开始记日记,通过日记了解患者身体和精神状况,由医生对日记进行批注、引导。从第三天开始,逐渐放宽工作量的限制,让患者从事各种体力劳动。促进患者的自发性活动,趣味是只有在干中才能产生的东西。因此,要把注意力放在促使患者自发性操作欲望的增进上,决不可采取注入式的支使性地布置任务的方式让患者劳动或活动。指导者要注意促使患者不论干什么,都必须尽量迅速地着手工作,而且要坚持实践下去。

特别应该注意的是要制止患者自己测试病情、自己设法治疗等做法,无论如何,一切都只能服从医生的指导,并要按照疾病的发展趋势听其自然地对待个人的病情。患者可能会感到似乎被愚弄、甚至想停止治疗离开医院。其中确实有人对治疗失去了信心,但这些人都是意志薄弱者,不适合用森田疗法来治疗,因此也就不必可惜。能够坚持下来的,当其出现越来越渴望得到较重的劳动操作的情形时,即可转入第三期。

在第二期临近结束时,多数患者的头重、精神恍惚、身体倦怠等感觉不知不觉的就没有了,此时尽可能不要让患者再谈自己的病情。如果遇到患者倾诉其痛苦,可采取所谓的“不问疗法(叫不答疗法更贴切)”,装作不知,听之任之。指导患者超越了拘泥于自觉症状的症候疗法。

患者在此期的良好体验:促进患者的自发性活动的欲望,决不灌注或让其被动作业;兴趣常常仅仅在做事的过程中产生,如果一开始就不做任何事,就不会产生积极的情感体验,也不会产生兴趣;如果患者是被动地布置任务、或者预感完成困难或不成功,就会打击其行动的欲望(动力不足);如果在时间安排或者计划上耗费过多,就会感到繁琐,心情就会焦躁不安而无法有效行动;如果患者在此期间活动逐渐增强,通过活动发挥出自己的冲动欲望,就会感到愉快,也就脱离了预期不安,而只对劳作本身感到愉快。体验到症状(心身异常感)的好转。

此期的目的:①促进患者心身的自发活动,②
促进患者的自发性活动的欲望,③体验劳作的愉悦和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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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2-12 00:44: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期:普通工作期,时间为12周或者更长,因人而异。患者可逐渐开始读书,同时坚持晚上记日记。在这期间,暂不过问患者不太愉快的情绪,只让患者努力去工作,培养其忍耐力,使之体验完成工作后的喜悦和自信,培养其继续发扬的信念。这样,患者会自然地出现外向型的态度。不仅要教患者工作的方法,还要教患者给自己心身的准备和应采取的态度。工作主要有疏通水沟、播种或割草等农活及炊事、手工操作、木工活等,也做体育活动、集体游戏、绘画、欣赏音乐等。当患者在劳动中感到工作太多、太忙了但可以一件一件地完成时,就可以这种忙碌感作为转入第四期的标准。

此期的目的:①培养患者对工作的忍耐力,②使之体验完成工作后的喜悦和自信,③培养其继续发扬的信念和勇气;④培养患者外向型的态度


读书主要选择历史、传记、心理学、科普读物等。不许在自己的房间里闭门自学,而是在饭后或工余,或者疲劳、高兴时抽时间阅读,珍惜点滴时间,不加选择地一天可读无数次,一觉得厌烦,就立即合上书停止阅读。但在有兴趣并不觉得大脑疲劳时,读书的份量可不加限制。这样,在不知不觉中,患者就可以在周围嘈杂的环境中或劳作的空隙平心静气地阅读,效果良好。

第四期:生活训练期,时间为12周,为出院准备期。在此期间必要时可允许患者外出,从事复杂的实际生活,但散步或尝试性的外出试试看等都不允许。

当然,由于患者个人的情况不一,并非任何一个患者的进程都是相同的(即所需的时间不尽相同),但这只是治疗周期的长短问题。现在的治疗周期一般需要23个月。

在治疗的1-4期,对患者活动的限制在逐步放宽(由绝对卧床【除进食、大小便外,禁止起床】-隔离【禁止交际、谈话、外出】-禁止外出-目的本位的外出),不过患者的活动欲望常常是处于欲求不满的状态(总想超出允许的作业量的一种活动欲望),因此会发现自己会存在进一步想干点什么的活动欲望(这就是生的欲望)。由于激发了患者心身的自发活动,激发了其自发性活动欲,就会从根本上促发了患者自然的治愈力。

在上述治疗过程中,要注意指导患者懂得去体察和发挥自己纯真的心地和自己原始的性情,以及不蒙骗自己的精神。所谓纯真的心地,乃是对我们原有的朴素的情感不妄加否定或歪曲。这是避免引发恶智或思想矛盾的关键措施。关于纯真的心地与恶智的差异,感兴趣者可查看原著。不过,这种纯真的心地与恶智的差异如果不通过亲身体验而光从言词上加以解释,是很难有所体会的。

作业期注意要点
白天必须经常在户外活动,晚上除晚饭后写日记外,其余时间统一进行晚间作业,绝不允许闷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开始的两三天内,避免一切体力劳动,可以干一些轻快的工作;然后逐渐转换到他们愿意干的劳动项目。经过若干天能完全承担工作之后,再允许他看书,然后允许他外出(根据现实的需要,不能作为尝试)。这些要按照一定的顺序安排。期间,要通过其本人心身的自然发动使之逐步体会并获得“生的欲望”;另一方面要打破思想矛盾,使之体会纯真的痛苦和恐怖的味道,领会如何将欲望和恐怖进行调和的规律。给予必要的指导,教他们树立应有的精神态度,但这决不是教给他们什么诀窍或用理论来说服患者;而是经常以患者的体验为基准来加以解说,教给他们如何应用。如果谈理论,就会容易陷入思想矛盾,反而会成为体验的极大障碍。如果使患者自己的一切全都听任某种外力或理论的指引,而不是顺应其自然发展的趋势、采取任其发展的态度的话,其效果就不会理想。(从这些描述可以看出,森田理论已经包含着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一些理念)


神经质症患者的所谓治愈,关键在于排除其症状实质所在的精神固着,忘却其自觉症状。相反,当患者想自己动手来治好自己的病时,如不能顺应自然,往往会适得其反,倒要加剧其病情。这就如我们想忘掉某东西,却反倒促使注意固着于其上面是同样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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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2-12 00: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发作性神经症的治疗要点
对预期发作的痛苦要有迎接它的思想准备,决心等待进入这种恐怖的过程(等待突入恐怖),这时,患者既不疑虑这发作到底还出现不出现,也没有打算从发作中逃脱的恐惧心理。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其发作反而不会出现。

关于强迫观念症的治疗
强迫观念其观念本身决不是什么病态的,而是任何人在日常都会出现的感觉或情感;但强迫观念症患者却把这种常人都会有的感觉或情感视为异常,并想方设法去排除或消除掉,从而导致心理矛盾或精神冲突的出现,继而形成精神固着,这样就产生强迫观念症。其治疗的着眼点首先是要消除这种复杂的精神冲突,将它还原到单纯的痛苦或恐怖,原样接纳其症状和痛苦,默默忍受,顺其自然,为所当为。

我们在接触事物的过程中,对某些行动可能可以抑制,但是,对其中发生的有关感受,如果要求连想也不去想它则是不可能的。把不可能误认为可能,乃是愚者的事。

遗憾、愤慨以及各种欲望都是人的本能,是在人的生存中与食欲一样不可缺少的。欲望或生活机能只要旺盛,无论怎样调节它都是可能的;即使是白痴,只要活动欲望强烈,就有教育的可能。但如果不肯在调节问题上用心,而徒然妄想将其情感压抑或排除,则会引发思想矛盾。越想压抑,拮抗作用就越强,精神冲突就越复杂,更要苦闷难堪。

强迫观念单纯、理解力较好、比较温顺又有勇气的患者,比较容易治愈。

突入恐怖
强迫观念症患者如果经常反抗自己的恐怖,或误认为顺势等待忍耐时,就越发使恐怖强化并加重其精神冲突,从而构成对症状的预期恐怖。但如果能够突然进入恐怖之中(突入恐怖),就能够有自行排除和要绝对服从自然规律的体验,这对治疗很有好处。但是,理论上的深刻说教,往往只能使怀疑、不顺从的患者永远不会照此去实践。因此,只有其通过突入恐怖来亲自体验到顺应自然的情景,才可起到治疗的作用。患者至少要有一次能获得突入恐怖中的实地心情的体会,才能得到不致复发的治愈效果。

在实施住院式森田疗法时,在前三期,关于患者应怎样治疗强迫观念或对此应抱什么样的态度等问题要尽量不加过问。从第四期开始,才对强迫观念直接实施治疗措施,可以特意让他自己主动地进入恐怖之中(体验突入恐怖的情状)。在原著P107有一个怎样操作的案例,有兴趣的可以自己查看。

从理论出发拿自己的体验向理论靠拢时,将形成思想矛盾,这就是恶智;但若从某一实际体验或“纯真的心地”出发,并能正确地对其加以阐述和评判,那它就是良智。如果运用恶智的话,无论如何也不容易弄明白;若是良智,则转瞬之间即可明白。我们不能按照个人的愿望伪装的过日子,而是要根据各自的境遇做到随遇而安。要知道:“人生诸行,变化无常。”

膛目而不问路,虽进足,焉能知路;运步则无远近,若迷惑,犹隔山河。能悟并具有良智,可以马上对眼前的日常现实有所领会。如果陷入迷惘和思想矛盾,则不管怎样探求,仍处于迷妄之中。“睡梦中的有和无,有无相加等于无;迷妄中的是与非,是非相加仍是非。”笑望青山山亦笑,哭临碧水水亦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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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2-12 00:4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劝导说服疗法
所谓劝导说服疗法,是指对因神经症或精神病患者在思想上出现的错误,通过逻辑性劝导说服或适应各自的不同情况运用知识使患者转变,以期治病的方法。实用性的说服疗法不能局限于理论上的追求,而是要注重于事实。

劝导说服疗法如不从患者的情感基调着眼,解除其被束缚的状况,而只是通过逻辑、理智地进行知识性的劝导说服,最多只能消除其某一症候的疑病,但其内在的强迫观念却越发朝其他方向发展,并固着于其他一些躯体的或精神的异常感觉,这是由于没有消除其疑病性情感的缘故。强迫观念症状的泛化也是由于患者受其疑病性情感基调的影响所致。故在使用劝导说服疗法时,必须以实践的体会为前提,并了解患者能够理解的程度再加以使用,适应各种不同场合及不同患者的知识程度随机应变地进行劝导说服,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但由于患者在患病期间受其疾病束缚和支配的缘故,把自我固着在疾病之中,故很难客观地观察理解事物,也就很难听得进别人的劝导。此外,劝导必须是有实践意义的。

消除患者这种疑病性情感基调的方法,就是要顺其自然,为所当为,为所能为。也就是必须去掉心理矛盾,顺从实际情感的自然状态,痛苦时必须忍受痛苦,消除想随意堵绝或排除这种情感的设想和努力。

在读书方面,能够做到对理解的地方感到高兴,而遇到未能理解的地方就感到痛苦,这是正常的。而对于读书恐怖患者来说,其认为对所读的不能全部理解而感到痛苦、焦虑甚至恐怖并且固着,因而产生了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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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2-12 00: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怕死怕生病是人的本性,对于恐怖伴随着出现的精神交互作用,是人们心理的自然过程,只不过具有疑病素质(神经质素质)的人与一般人相比,只是带有过度敏感的倾向,其疑病(以及由疑病而引发的思想矛盾)和精神交互作用(以及精神拮抗作用)就带有病态的异常,故容易发展成神经质症。

对于心身内外的刺激能够正确感知和认识,这就是一种健康的心理状态;如感知的过分或不足,都属异常。对生病时发生的异常感觉自身能够觉察到的叫做病觉;对自己患病情况的认识和理解叫做病识。生病时自觉症状特强的则是病觉过敏,神经质症患者多数是病觉过敏,其症状是属于主观范畴的;而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病觉则很迟钝,即便真正有病,多数也不太觉得痛苦。

人们对各种疾病的轻重程度及其病觉并不经常一致,也不是互相平行的。故医生在治疗疾病时不能只是重视患者的自觉症状,特别是要注意不受神经质症患者主诉症状的蒙蔽,要对其疾病及其日常生活的精神活动等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弄清疾病的实质和症状的病理,施治时才能有针对性。

在施行森田疗法的过程中,不能拘泥于我们的意识,不要被我们的主观和情感所左右,必须经常注重我们主动观察到的事实和实际情况,以事实唯真,体验努力即幸福、幸福即努力的过程,从而树立我们正确的人生观。森田疗法的作业项目要求患者要随机应变,自由选择,必须适合周围的环境,以便通过自身心身的自发性活动来培养他们适应实际生活的能力。

我们的精神修养,既不是纯理性的,也不是哲学的,而是通过“事际磨练”,在实践中体验,大力激发心身的自然发动而不能随意压抑或否定,要充分发挥人的固有能力。我们的心身修养决不能采取消极手段,贪图安逸、懒惰而使心身逐渐丧失生活的抵抗能力、变得虚弱起来的方法;而必须进行作用积极的强健训练法。

对于儿童的教育,要重视其自发的活动积极性,让儿童独立自主地自由活动,成人提供一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即可,不宜采用注入式、铸造式的教育方法。

人类的精神生活是极为复杂的。社会上有很多人认为一年到头什么也不干、游手好闲才是愉快和幸福,这只不过是生活困苦劳累的人们的一种想象。实际上,再也没有象世上毫无欲望又无所事事的人那么痛苦的了。

人的心身是一体的,身体的某一特定现象和精神上的自我感觉经常是同一的,是一体两面的。身体的行动或表现出来的事实可以如实地反射成为精神上内在的自我感觉。停留在理智上的评判最多算是一种知识,只有经过自己体验(通过实践行动),才有可能转化为自己的信仰。

为了发现真理,就必须懂得谬误,那样才能破邪扬正;为了理解精神的正常情况,必须要了解精神的病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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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2-12 00: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催眠术
所谓催眠术,是指施术者对被催眠者的精神经过诱导取得统一或使之颠倒后控制其精神,将其注意集中固定在施术者一方而变成一种无念无想、无所用心、丧失自发活动能力的状态,并在施术者的暗示影响下照其所想安置被催眠者与某种活动状态的一种方法。施术者利用暗示作用(通过语言、动作和物体等)来解除或停止受术者的运动机能和五官的知觉、身体的感觉等,直到施术者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受术者的精神。这种做法就叫做催眠术。无论如何,要使受术者的注意集中指向并固着在施术者一方,即关键在于剥夺其精神上的自发性活动,使之进入无念无想的状态。在进行催眠暗示时,不要给对方任何思考的余地,而只是利用施术者的想法直接使对方形成信念、使之暗暗地受到指示和控制。

催眠术作为一种症候疗法,可在解除患者的主观痛苦方面有效果,可通过催眠术暂时消除患者的疼痛,对于机能性特别是对神经质性的疼痛效果更好,但对器质性的疼痛是无效的。

催眠状态
催眠状态是施术者以专门目的对受术者的精神施加丝毫不得反抗的支配活动时所得到的一种状态。催眠状态有深浅、完全和不完全等各种因人而异的不同类别和程度的表现。有的能在活动方面表现出来,但在感觉方面则不行。催眠状态并不是睡眠、昏迷、停止精神活动、神志不清或忘乎所以的状态,而是受术者处于一种精神紧张、精力高度集中的状态。

在治疗儿童夜尿症时,关键是要消除患儿对遗尿的预期恐怖。父母采取预防患儿夜尿的措施时,注意叫患儿起床小便的时机不能是按照父母的方便而在患儿熟睡时硬是把患儿叫起,否则会由于影响患儿睡觉和引发患儿的抗拒而陷入神经过敏,导致对遗尿恐怖的固着。正确的方法是:在患儿睡着后的三、四小时之内,不要勉强地硬是把患儿叫起来,而是在注意到孩子身子搐动或翻身时(这预示着患儿此时有遗尿的迹象)才叫他起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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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1-16 00: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经衰弱和强迫观念的根治法》(森田正马著)学习笔记
注:为了统一称谓,我把森田先生所称的神经质统一改称为神经质症。

随着社会的发展,罹患心理障碍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这是社会竞争日益加剧、优胜劣败以及淡漠的人情、膨胀的欲望等等。。。多方面因素导致人们心身压力不断加大但却缺乏相应知识和调节能力的结果。

症状与疾病的区别
心身过劳时会感到疲劳,并可能会出现神经衰弱的症状,这些心身现象都是正常的,由于其属于神经机能的活动,故可以说是一种神经衰弱的表现;但这只不过是一种症状表现,是在过劳时自然会出现的破坏人体内新陈代谢平衡,导致身体衰弱、体重减轻等的现象,决不是神经衰弱这种病(是症状而不是病)。所有疾病都会造成神经功能的暂时衰弱和异常,但这些只不过是一些症状而已,决不是病。某一种疾病在其各个方面会表现出相应的症状,这是其自身必然的结果。如发高烧、失眠和肠出血,这些都是伤寒病的症状,是一种病的不同症状表现,而不是分别得了三种病。因此,病与病症是两码事,不是一个概念,但日常人们往往容易混淆。在此,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其个中的区别。

心身的一体性
人的心身是一体的。关于健康的维护,既要考虑物质因素,也要考虑精神因素,不可偏废。对精神因素以及生活表现等动态状况置之不理而只顾片面地探索生物因素,不注意全面了解其心身整体状况,就容易出现错误的判断。对于所谓神经衰弱的探究,就更是需要了解其精神方面的问题。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常常或多或少地出现心身疲惫与精神饱满、身体衰弱与逐渐恢复这样不断反复循环的现象。在我们人类身体机能中,有一种专司测试和界定疲劳感受程度的生命安全阀。但疲劳感强弱是因人而异的,具有神经质素质的人,其疲劳感会格外明显、严重。

可以通过利用转换工作形式(如分别使用身体的不同部分轮替)或调节急缓程度等方式来调节工作与休息的平衡,这叫做积极的休息。

即使是身体局部的过度疲劳也能影响到整个心身,仍会觉得精神倦怠、浑身懒散无力。疲劳只需经过相当的休息就会得到恢复。但正如过多睡眠也会有头痛或头重等不舒服感一样,过度休养也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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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1-16 00: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经质症的发病机制
一般人所称的神经衰弱,并不是什么疾病。只不过是当事者本人对于一般人在某种场合也难免出现的感受或心情枉自执迷不悟,反复不断地加以臆想,从而产生迷惑(出现“恶智”)、把它们当成疾病、自己为自己制造恐怖、自我追寻烦恼,最后固着于其上而出现的症状而已。简而言之,是患者把毫无异常的现象误认为疾病,把正常现象看作异常,在各种心理机制的作用下,导致固着。可以说,原先的所谓异常,是一般人在某种场合也难免出现的感受或心情,是正常的心身现象。神经质症就是由于执着于某种所谓“异常感觉”而使本来不是病的这种错误认知误认为病的一种迷妄症。

但是,由于患者过分看重疾苦、总是疑虑和担心患病,这种精神状态会引起患者将其注意力经常集中在其认定的异常感觉上。在精神交互作用机制的作用下,注意越是深入(注意集中),感觉就越敏锐,感受也就越强烈(感觉过敏),注意力便又更加集中于此(意识狭窄)……,从而陷入恶性循环之中,逐渐将这种异常感觉增强起来、恶化下去;最后,导致患者被症状束缚,从而出现了病态的心理。此时,神经衰弱症状(神经质症)的出现就不足为怪了。

很多疾病常常由于种种原因而与精神因素等条件掺杂在一起,受到精神因素的影响。

症状的多样性
由于忧虑(焦虑)或吃惊(恐怖)的事实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由于什么条件、什么原因引起,以及它的发生在身体和精神方面会引起些什么现象等的不同,存在着很多细微复杂的、多种多样的变化,从而所引起的症状也就多种多样,数不胜数。患者常常按照各自相应的情况,有的表现出普通神经质症,有的呈发作性神经症,有的则成为强迫观念症。这些,全看患者本人指向和固着的事态而最后才会相应表现出其症状的。

神经质症的主观虚构性
神经质症的症状并不是一种真正的衰弱。患者在病后主诉在某一方面(如记忆、兴趣等)的“丧失”其实并不是什么丧失,而是其注意的分配与指向发生了变化从而精神依托的落脚点也相应发生了变化罢了。原因是该患者原有的兴趣或业余爱好已经不适应于现有病态的观察与追求,在病态的心理状态下,他已将其全身心的注意迷惘地集中在新的焦点上,无法顾及其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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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1-16 00: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痛苦固着和认知消极
神经质症患者由于其疾病感受的固着,故其痛苦是主观上的绝对性感受,故众多患者均异口同声地一律觉得自己最痛苦,其他任何人也没有象自己这么痛苦。

神经质症患者对于自己现实中的可喜之处丝毫引不起兴趣,却非常习惯于在忧郁颓废上下功夫、动脑筋,故其认知的主调是悲观消极的。患者只是单单在自寻苦恼、自己吓唬自己的自我精神封锁圈之内。他们对于真正的痛苦才是痛苦、真正的事实才是事实这样的认识法则问题,已经失去了正确进行分析判断的能力。

知惑和思惑的区别
知惑顿断如碎石,思惑难断如藕丝。所谓知惑,就是在知识方面属于认识上失误的问题,这种问题很容易地加以解决;所谓思惑乃是情感上的迷惑与执着,是很难彻底清除的,其恰如藕断后的白丝仍然相连那样,很难一下子截然分开。也就是说,情感上的问题决不是可以马上从理智上加以治愈的,只有在情感上能够自然地逐步恢复其正常状态,才能治愈。

理智层面说教的无效
对于已被症状和痛苦束缚了的患者来说,如果只是告诉他要忘却自身的痛苦、停止杞人忧天,或不要担心、要鼓足勇气等,那只不过是奢谈些理论的空话,是不起什么作用的。因为处在这种状态之下的患者是不可能做到这些的,甚至连听也听不进。这些,并不是患者的理智令其不听,而是由于受到症状和痛苦的束缚,无法做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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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16 01: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着这些有关森田的文字感觉好亲切   

明天,不,是今天单位组织去深圳培训,带上电脑好好研究,好好体会。

谢谢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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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16 10:54:16 | 显示全部楼层
28# 波波

收藏,谢谢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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